根據《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山東省城鄉公益性崗位擴容提質行動方案〉的通知》(魯政辦字〔2021〕137號)、《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山東省財政廳山東省農業農村廳關于印發〈山東省城鄉公益性崗位開發暫行辦法〉的通知》(魯人社規〔2021〕5號)和《蘭山區城鄉公益性崗位擴容提質行動實施方案》等文件要求,為積極消納農村剩余勞動力和城鎮長期失業人員,著力提高城鄉低收入群體的收入,本著“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經研究決定擬招聘202名城鎮公益性崗位工作人員。現將招聘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
具有蘭山街道戶籍或常住人口中的城鎮零就業家庭人員、城鎮大齡失業人員(女性45周歲以上、男性55周歲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齡)。
城鎮零就業家庭人員、城鎮大齡失業人員,是指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登記管理的相應人員。
二、招聘條件
(一)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品行端正,作風正派,無違法違紀記錄;
(二)有吃苦耐勞、樂于奉獻精神;
(三)能夠服從組織安排,有一定的工作能力;
(四)身體能夠適應從事的工作;
三、招聘程序
(一)申請報名。
1.報名日期:3月23日- 3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4:30)。
2.報名方式:報名人員持本人身份證、戶口簿等有關證明到所屬村(社區)提出安置申請,填寫《蘭山區城鎮公益性崗位申請報名表》、《誠信承諾書》,由所屬村(社區)統一上報。
(二)民主評議。村(社區)負責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并對通過資格審核人員進行民主評議,根據報名人員的困難程度、綜合能力、綜合素質,按照人崗匹配的原則,優先確定擬安置人員。
(三)審核公示。將擬安置人員報蘭山街道辦事處審核后,在本村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
(四)區級審批。公示期滿后,蘭山街道辦事處將擬聘用的公益性崗位人員相關情況報區直相關部門進行審核,區人社局備案。
(五)崗前培訓。用人單位組織人員開展崗前集中培訓,掌握崗位所需基本規范和技能,熟悉崗位職責和崗位要求,提高職業技能、安全生產意識等。
(六)組織上崗。培訓結束后,用人單位負責及時組織各崗位人員到崗工作,根據崗位職責做好相關后續管理工作。
四、崗位待遇
(一)用工登記。人員上崗前,用人單位與上崗人員簽訂勞務協議,約定雙方權利、義務,具體包含崗位名稱、崗位職責、工作地點、工作內容、工作時長、補貼標準、監管責任等內容,勞務協議原則上每年一簽。城鎮公益性崗位同一人員崗位補貼期限一般不超過3年,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可延長至法定退休年齡(以初次核定其享受補貼時年齡為準)。
公益性崗位勞務協議不適用《勞動合同法》有關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和支付經濟補償的規定。
(二)崗位待遇。本次開發的城鎮公益性崗位統一實行政府補貼,補貼標準和補貼期限分別為:
城鎮公益性崗位補貼標準由蘭山區按照不低于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確定,社會保險補貼標準參照用人單位為上崗人員實際繳納的社會保險費(不包括個人應繳納部分)執行;同一人員崗位補貼期限一般不超過三年。
(三)日常管理。用人單位負責公益性崗位工作人員的日常考勤、工作績效考核等管理工作。制定落實退出和補充機制,因人員退出出現崗位空缺的,可按照《山東省城鄉公益性崗位開發管理暫行辦法》有關程序及時補充符合條件的安置人員。
(四)監督管理。蘭山街道辦事處負責進行指導和監督管理,對發生造假申領、侵占挪用補貼資金的行為,予以追回并依法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五、其他事項
為保證應聘人員身體安全,根據新冠疫情防控有關要求,請應聘人員自覺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碼綠碼、測量體溫。
本公告由蘭山區人民政府蘭山街道辦事處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539-8039136
附件:
1.蘭山街道公益性崗位招聘分配表
2.《蘭山區城鎮公益性崗位申請報名表》
3.《誠信承諾書》
▲掃碼下載蘭山街道公益性崗位招聘分配表
▲掃碼下載蘭山區城鎮公益性崗位申請報名表
▲掃碼下載誠信承諾書
原標題:招聘|2022年蘭山街道辦事處關于公開招聘城鎮公益性崗位人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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